春夏秋冬 - 分卷阅读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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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首歌和他听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……独特的嗓音像在用回忆的语气讲一个寥落悲伤的故事,那声音和曲调富有极强的叙述性,又像是独自随着旋律奔波,不被任何框架所束缚。歌手唱得不是词,是灵魂。

    杨思远听得有点想哭。

    他不发一语,认真的听完,然后查看了歌曲的信息。

    那是首当年发行的歌曲,是何力的《抵达》。

    他又向下滚动着页面,想要去看看歌词,从歌词里知道这是个怎样的故事。

    滚动条向下滑了一段,看到词后,他的手便僵在了那里,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拨动那个滚轮。

    “抵达明天的人,在黑夜里投宿。抵达你,在梦里继续奔波。

    抵达未来的人,在岁月里颠簸。抵达你,今生不停的奔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望着你的天空,飞鸟在飞翔。

    我走过你的土地,鲜花在开放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想着我的灵魂,长住内心的恶妖。

    我想着我的生命,自由的奔跑。

    我望着你的天空,飞鸟在飞翔。”

    歌词很短,杨思远静静读完,然后缓缓直起身,深吸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这首歌是有故事的,作者通过歌词表达的具体的故事他不知道,但他能有共鸣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故事,是李遇安的故事,是他和李遇安的故事。

    “我就唱这首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武汉的夏天潮热得要命,杨思远练琴的时候经常会出一身汗,衣服被汗水粘在身上,黏黏腻腻的让人难受。但他一练起琴来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,只有那首歌,还有歌里的自己和心上人。

    六月下旬正式演出,他换了一件麻布衬衫,没有过多的装饰,简单朴素,正如歌里的故事一般。

    大幕拉开,灯光亮起,只有一束暖光投在他身上。他坐在木椅子上,周围是一片黑暗,只有他,在这黑暗之中发着光。

    他看不清观众,就将目光投向远方,然后轻轻拨动琴弦,如风的旋律就从他手下缓缓而来,吹动了他视如珍宝的记忆,吹动了他青涩朦胧的初恋。

    “你好,我是李遇安。”

    ——抵达明天的人,在黑夜里投宿。

    “‘远’?和你一样的那个‘远’?”

    ——抵达你,在梦里继续奔波。

    “谜底是……‘安’。”

    ——抵达未来的人,在岁月里颠簸。

    “还有,这里不会有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——抵达你,今生不停的奔波。

    歌声飘散在空中,吉他反射着光束,爱和遗憾藏在他的嗓音里,悄悄在角落中相拥。

    曲终,他却还未醒过来,仍旧抱着吉他望着远方,仿佛那里有谁的身影在等着他。

    台下沉默了几秒钟,随即爆发出如雷的掌声。

    他站起来鞠躬道谢,随后看眼前幕布拉上,将自己与那些欢呼隔离开。

    音乐会晚上九点半结束,他留下来和社团朋友一起收拾场地,结果就见一个女生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你好,你是刚刚唱《抵达》的杨思远吗?”女生很漂亮,像个瓷娃娃一样,说话声音也很好听,甜美清脆。

    杨思远放下手里的音箱点点头。

    女生显然很激动,眨巴着眼睛说:“那个……我也是大一的,然后特别喜欢刚刚那首歌,还有吉他我真的觉得好棒……我想问问,可不可以……可不可以现在加入吉他社呢?”

    杨思远摇摇头:“这个你得问社长,我不能决定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我不认识社长,可不可以先加你呀?你再把社长的联系方式给我?”女生想了想问。

    杨思远张望了一下,发现社长忙得团团转,恐怕没空搭理她,便点点头,将自己的***给了她。

    女生拿到***之后马上心花怒放,连连鞠躬道谢,搞得杨思远怪尴尬的。

    “那社团见!”女生晃了晃手机,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,然后小跑着离开了。

    杨思远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对感情不敏感,没发现这女孩的心思,只当她真的是来学吉他的,见她离开了之后便继续忙活。

    一直忙到十点多才终于结束,大家一起合了个照,约好第二天晚上出去吃个庆功宴,然后便各自回了宿舍。

    杨思远不太想回宿舍,就背着吉他漫步在路上,走着走着走到了学校的一小片树林,看了看没有亲亲抱抱的小情侣,便找了个椅子坐下。

    这天天气很好,繁星点点,杨思远靠在椅子上抬头望着星空,偶尔有夜风吹过,身边树叶就发出沙沙的响声。

    他脑子里还存留着歌曲的曲调,不断在他耳边循环,一遍一遍,试图与他对话。

    慢慢地,他的思绪飘远了,整个人都好像脱离了世界一样,沉浸在飞鸟与黑夜的故事之中。

    就这样过了好久,他才又逐渐听到了现实世界中的声响。

    他打开手机看了看,发现还有差不多半小时寝室就要关门了。

    可是他还是不想回去……他想……

    他盯着手机屏幕,看着时钟的数字变动了几个,最终打开通讯录,拨了一个号码。

    他将手机开了免提,对着手机柔声说:“给你唱首歌啊。”

    然后也不管手机里传出了什么样的声音,就将它放在一边,拿起吉他,又唱起了那首歌。

    “抵达未来的人,在岁月里颠簸……抵达你,今生不停的奔波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,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最近酒吧里来了个驻唱歌手,经常唱一些摇滚歌,还是大家都能跟着唱的那种,所以每天晚上场子都特别热闹,热闹到让李遇安头疼。

    他不太喜欢摇滚,这种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刺激,他还是比较喜欢之前那个歌手,会在下班的时候给大家弹一两首。后来他告诉李遇安,那种歌曲叫民谣。

    李遇安便记在了心里,每次听他唱民谣都会很认真,也很投入,仿佛真的能从歌里听出故事一般。

    这些歌曲在这段日子里成了他的一味调剂品,当他独自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会自己轻声哼一哼,然后就会觉得,今天过得好像还不错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他没法听现场版了,就只能自己下班之后找几首听听,但是都没有那种现场听的有感觉。如果自己有钱的话,他大概会有去学吉他的冲动吧。

    后来酒吧里来了个很会弹吉他的女孩,第一次来的时候她只是陪朋友过来喝酒,结果就看到了李遇安这号帅哥,于是之后几乎天天过来,每次来都要拉着李遇安聊天。女孩还告诉了他名字,但他当时没在意,所以就没记住。

    “哎,你盯着我吉他看了半天,怎么,想学啊?”

    李遇安收拾着酒柜,说:“没有。只是……很喜欢吉他的声音。”

    女孩“咦”了一声,问:“喜欢听什么?”

    李遇安想了想说:“喜欢民谣。”

    “民谣啊,我没怎么弹过,但是我可以给你弹个和弦,你要不要学学?”女孩抱过吉他问,没等李遇安回答就弹了一小节。

    周围还是嘈杂的,但李遇安的耳朵里,吉他的声音却异常清晰。他没说话,只是看着女孩拨动琴弦的手,睫毛微微颤抖。

    女孩笑笑,将吉他收了起来,又跟他聊些别的。

    直到凌晨他们下班的时候她还没走,抱着个吉他坐在沙发上,看着店员们收拾东西。

    “你还不回家吗?”李遇安忙活完了,换好衣服后出来见她还在,便走上去问。

    “着什么急啊,来,教你弹吉他。”女孩挪了挪座位,拍拍沙发示意他坐下。

    李遇安转身望了望,用眼神询问着灵哥,结果灵哥貌似很懂的样子,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冲他挤眉弄眼,还让平平开了瓶酒送过来。

    “……那谢谢了。”李遇安其实觉得自己有点像被逼上梁山了。

    他坐到一边,尽力和女孩保持着距离,但是女孩却又挤了过来,将吉他塞到他的手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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