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夏秋冬 - 分卷阅读74
李遇安的目光黯淡了下去。
他不知道,他一定不知道。否则,他不会再来找他。
这样最好,好歹在他的记忆里,自己还是体面的。
李遇安静静地望着他,等天黑时分他醒了,就躲到前边一条小巷子里,待他走了之后才出去,借着夜色目送他的背影。
第四十三章
李遇安心有点乱,没有睡好,第二天忘了将那幅画带回去。
坦白来讲,当他看见杨思远的时候,他脑子里就什么都没了。
签约之后他也开始写一些适合青春期少男少女看的文章,大多与爱情无关,只是稍微探讨一下青春期的迷茫与叛逆罢了。
而这天,编辑突然找到他,问他可不可以写一篇关于爱情的。
李遇安有点为难,他毕竟没有拥有过爱情,这怎么写得出来。
“初恋、暗恋、友情之上恋人未满什么的,这些都可以。”编辑说。
“我思考一下可以吗?”李遇安问。
编辑手里也有其他的稿子,所以倒是并不着急,便给了他些时间让他想想。
“我能感觉出来,你心里肯定是有个人的。”编辑这样说道。
这阵子阴天很多,搞得人心情都有些阴郁,不过也无所谓了,反正李遇安的心情和天气也无关。
天气预报说有大雨,于是李遇安便带了把伞出门。
签约之后,他每个月的入账多了些,但多的那些他都选择拿去还债,自己的生活费则是一分没多。
每次还得多一点的话,那么还清债务需要的时间就会缩短一点,他解脱得也就会快一些。
辗转几个村庄后,还了两三家的债。其实每一次去的时候,他就感觉受了一次刑法。尤其是当那个年纪与他相当、但被搅拌机卷走一只手的少年来给他开门时,他心里就会一阵抽痛。这确实不是他的错,但犯错的人给了他生命。
他没有体会过父亲的爱,却要承受父亲带给他的痛。
他觉得他到死都无法逃离这种痛苦。
返程的公交要在县城转车,然而还没到县城,天就突然下起了雨。
大雨如注,豆大的雨点毫无理由地冲下来,一颗颗砸在车窗上,划出一道道泪痕。
村里的路凹凸不平,下了雨后又泥泞不堪,公交车在路上摇来晃去,艰难地前行,带着车上的人也跟着晃了起来。
李遇安坐在角落里,脑袋靠在窗户上,听着雨打玻璃的声音。车一抖,他就被带着晃一下,头砸在窗户边缘,发出沉闷的响声。
但他并没在意,好像根本就感觉不到疼痛一样。
到站了,他下车撑伞,结果连成了线的雨点在风的作用下斜着向他飞来,打湿了他的衣服。
这公交车站的地方选的真是好,离换乘的那一站有一千多米。而要跨越这一千米,最快的路要经过杨思远的家。
风雨袭来,李遇安将伞斜撑在前面往前慢慢走去。
雨幕中,那个小区的轮廓渐渐凸显出来。
近了,近了……
“学霸?!”震耳欲聋的雨声中,李遇安耳畔却飘来了这样一句。
自然是没人在他身边说话的,那这声音大概是从他脑子里飘来的吧。
是了,就是在这个位置,刚刚开始补习的时候,杨思远在这个位置看到了冒雨来上课的他,这样叫了他一声。
李遇安本来以为自己不会记得了,这可真是要命。
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,直到裤腿彻底湿透了才离开。
他做了决定——以后回来不要走这条路了。
晚上回去后,他婉拒了编辑。
还好,编辑没有为难他,说等他有灵感了之后再写也可以。
不会有灵感的,他的灵感已经被自己杀死了。李遇安想。
……
一中的学生们对下雨天有着一种执念,恨不得在讲台搭个小庙,天天上香求龙王。
因为对于这所学校来说,“历史悠久”这个标签里也包括了学校建筑和设备。一旦出现什么极端天气就总是断电,而断电之后的晚自习就得点蜡烛。点了蜡烛又看不清黑板,干脆就不上课,通通换成自习。灯火昏黄的,老师哪里看得清楚学生在干什么,于是这个时刻的学生就肆无忌惮地放飞自我。
北方的雨来得迅猛,没有什么前奏,就是如同倾盆一般,浇透了干燥的大地。
下雨的时候,杨思远还在培优室写卷子,于非则坐在对面看杂志。
“你那个位置很容易被进门的老师看见。”杨思远随口提醒了他一句。
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现在有点微妙,虽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,但杨思远内心仍然记得于非关心戚明时候的样子,而于非却好像也并不对杨思远这个同性恋“患者”有那么深的厌恶。
杨思远想了想,好像于非只对戚明是那种态度。
他确实不太懂这个人。
“早看见过好几次了好吧。”于非嗤笑一声,翻了一页。“看见了又怎么样,考出成绩来不就得了。”
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,*而有理,杨思远没理他。
突然,“啪”一声,灯灭了。
“又停电了。”杨思远吐槽道。
于非正看到一半,皱皱眉合上杂志说:“行了,回教室点蜡吧,我反正不在这屋子里呆着。”
培优室大而空,要只有两团火苗燃烧的话,那还真是挺诡异的。
杨思远也收起卷子,回了教室。
教室里已然是一片烛光闪烁,学生们都一脸兴奋,借着昏黄的光玩着各种幼稚的小游戏。
以前停电的时候,杨思远就和樊琍拿一张作文格纸下五子棋。樊琍特别聪明,杨思远从来赢不过她,每次输了都得把饭卡给她去挥霍。
杨思远穿过拥挤的桌椅板凳坐到自己的椅子上,点燃了蜡烛粘在桌子上,有些恍然。
上课铃响了,英语老师过来看自习,但学生们还是在偷偷摸摸各做各的。
杨思远坐在角落里,一偏头,看见过道那边的女生在画画。
女生好像察觉到了他,向这边看了一眼,然后冲他调皮地伸了伸舌头,伸出胳膊挡住了画。
他便也冲她玩笑似的笑笑,然后收回目光。
发了会儿呆之后,他缓缓从桌子里掏出一张纸,慢慢展平在桌子上。
借着烛火,纸上的黑色轨迹都蒙上了一层柔光,令那图形仿佛有了温度一般。
杨思远看着那幅画,然后小心翼翼地抚摸着。
那是一只右手,微微曲着手指,食指指甲上有一道浅浅的竖纹。
他虔诚地、轻柔地、如同触碰珍宝一般,抚过画上的手指。
他要是神笔马良该多好啊,他就能让画里的手活起来,他就能与它十指相扣。
好想握紧他的手。
好想好想。
这念头在脑海里窜来窜去,越发张狂,几乎奔涌而出。
突然,他停下手来,抽出一支铅笔。
他已经试验过了,他落不下笔去。
他右手握着那支铅笔,居然有些发抖。
在这里,对,是这里,这样,这样……
他……落笔了。
笔尖与纸面摩擦,留下一道道铅痕,起初是浅的、短的、不流畅的,到后来便越来越快、越来越顺畅,很快便勾勒出另一只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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